2024年3月17日 星期日

郵輪電子報

 郵輪電子報-196

: Lenny


【笛聲響起】
“6個月孕婦搭郵輪當場被拒!全家只有她被留在碼頭,旅費要不回.”網路新聞報導,澳洲一名婦女原本要和家人搭郵輪慶生,卻因為已經懷孕26,也就是超過6個月,而遭工作人員拒絕登船.就這樣被留在碼頭,而且2,000元澳幣(約台幣4.1)旅費,也要不回來
.

上一期(#195)的郵輪電子報,我寫了旅行社到底會什麼?果然在這期郵輪電子報就應驗了---因為旅行社真的什麼都不會!而我如果照著旅行社所言方式走,最後我非常有可能面臨被拒登船的結果.

話說我原以為從cruise.com這家旅行社,訂了價格很好的6MSC Bellissima(地中海榮耀號)郵輪,就可以安心等著6月出發.由於我已付清款項,因此就循和旅行社交易過的經驗,詢問對方何時會將船票電郵給我,以及郵輪的線上報到何時開始?

但這家旅行社收了我的錢後,卻不提供任何服務(之前我提出洗澡椅需求時,他們就要我自己去向MSC反映).他們說,我得自己去MSC官網做線上報到(還說明我因為台灣國籍因素,可能線上報到時會有困難).等線上報到完成後,MSC就會電郵船票給我.

看到這邊,相信大家都明白了,這家旅行社就是將責任都推給我.除了收錢外,他們什麼都不會.而這也就是我說的,若我真照其方式做,最終可能面臨既無法登船,又無法退款的兩頭空.

3/11()我就果決地電郵這家旅行社,除了告訴他們,為何網路上對其評比是以外(因為他們根本沒任何服務!)同時也要求取消我訂購的MSC郵輪行.我當然知道只要取消郵輪,就會有金錢上的損失(MSC規定,郵輪出發前63天或更早,就要沒收訂金).但因為MSC就是無法讓美加以外國籍的遊客,直接從官網訂,我才只好找到這家旅行社.哪知道,最終又得面對取消郵輪的結果.

另一方面,網路上有針對被拒登船”,提出遊客可主張的權利如下:

1. 要求郵輪費用全額退款,且款項應自郵輪出發日起30天內退還

2. 郵輪公司應支付遊客,已支出這趟郵輪的相關旅行費用(:機票,旅館住宿,岸上旅遊團等.遊客應備齊合理的證明文件)

3. 被拒登船的損害賠償(例如:失去薪水,醫療支出,精神損害等)

而購買旅遊保險,其範圍也可涵蓋被拒登船這項目.就以Holidayrisk這家保險公司的保單為例,就有這部分保障.不過仍然需配合其保險條款的限制,以及購買者需為英國國籍才行.

至於那些情況,會被郵輪公司拒絕登船?google了一下,發現各郵輪公司都有下列相關規定.只要登船時被懷疑,就會被拒絕登船.

1. 有犯罪前科(特別是前往美加地區)

2. 懷孕超過24

3. 新生兒年紀須滿1

4. 忘帶護照

5. 生病(或體溫超過37.5)

6. 攜帶武器

7. 毒品或大量藥物

所以,避免被拒登船最保險的策略,還是不要踩到上述規定的紅線啊

[開箱猜猜看] 請問旅遊險有涵蓋被拒登船的保障嗎?請點由我回答.

上一期(#195)的答案是---調降港口停泊費.您答對了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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